我少年时养成了一个至今未改的坏毛病——喜欢熬夜,每天读些杂七杂八的书到深夜,第二天早晨来不及在家吃早餐,于是每天上学我便拿着五角钱走上了早餐之旅。 当时五角钱可以买一个烧饼,用手掰开,里面松软冒着热气,外面焦酥,一边走一边脆脆地嚼着焦黄的烧饼皮,之后撕一片烧饼瓤放到嘴里慢慢品麦子面的清香和碱放多了的特有的气味,半小时的路程有美食相伴。 五角钱也可以买一张油饼,和好的白面上粘了一层红糖,炸好后上面巧克力色,下面金黄色,既有层次,又赏心悦目。油饼店也有豆浆卖,虽只卖两角,但我只有五角钱,二者不可兼得。不过我可以饿一上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