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一件我最近经历的惊人的事。 8月4号,是个星期五,那天晚上我在机场飞北京之前,接到好友电话,他刚刚接到一纸通知,让他在一周之内把公司迁走,因为北京市改规划了,公司所在的产业园区要拆。 他的公司我非常熟,东五环内,毗邻朝阳大悦城,有别人寄东西给我,我会留他那边的地址,帮我代收。出版社送我的几箱书,现在还堆在他那。 所以我非常吃惊,他把文件发给我看,我更吃惊。 措辞非常强硬,限一周之内搬走,逾期未搬,则视为自动放弃屋内资产。而且如此重要的文件,落款是两个很莫名的单位——“乡腾退办”和“乡绿化办”。 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