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诚地奉劝那些想不开的朋友们,别做傻事,一点都不好玩。我在医院的这些年里,最不想看到的就是你们这些作大死的。 那个喜欢上买春客的“酒店女公关”,你当年拿着美工刀割腕的决心让所有接诊的医生护士都吓到了。左手腕长长短短划了十几刀,和鲁滨逊在荒岛上刻日期差不多。这么多刀愣是没弄伤动脉,但成功地把肌腱搞断几根。这不是放大血,是挑手筋。 那个偷东西后被警察蜀黍带回拘留所里然后从鞋底摸出刀片吞下的小弟,时隔多年,我还想告诉你,你不是最猛的,在你之前有吞牙刷、吞怀表的几位江湖大哥,他们后来被强行留在病房等异物慢慢排出时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