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是一种积极的,而不是消极的情绪。一般来说可以用另一个说法来表达,即爱情首先是给而不是得。 什么是“给”?这个问题看起来似乎很容易回答,实际上却很复杂并有双层意义。 十分流行的误解是把“给”解释为放弃,被别人夺走东西或作出牺牲。一个性格还没有超越接受、利用或者贪婪阶段的人对给的理解就是这样。 一个“重商主义”的人也准备给,但一定要通过交换。只“给”而没有“得”对他来说就是欺骗。那些基本上是非生产性性格结构的人则会有一种被别人拿走东西的感觉。因此这种类型的大多数人拒绝给予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