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虎真的是一个神奇的公司,贯穿它从崛起成为巨头直到式微打包卖掉的一生,“产品杀手”这个评价,始终当之无愧。 什么意思呢,就是无论多么牛逼的产品,只要被雅虎收购进来,都会迅速的褪去光环,变得“泯然众人矣”,无一例外。 而Tumblr其实只不过是这个魔咒再一次灵验的日常案例罢了。 要说最可惜的,莫过于Flickr,这款产品本来是全球最好的网络相册,并开创了社交分享和标签索引的设计,被业界推崇为“Web 2.0”的领军代表。 雅虎在2005年收购了Flickr,然后Flickr就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