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正确名称”的纠结,从人类开始给事物命名以来就存在。同一样东西,甲地称之为甲物,乙地称之为乙物,又或过去某时代称之为甲物,现在称之为乙物,都不是什么奇怪的事。如果只当自己那版说法是对的,未免狭隘。 犹记读书时候,语文课本有一篇莫泊桑小说《我的叔叔于勒》,写到在船上吃牡蛎的场景——“两位打扮得很漂亮的太太吃牡蛎。她们的吃法很文雅,用一方小巧的手帕托着牡蛎,头稍向前伸,免得弄脏长袍,然后嘴巴微微一动,就把汁水吸进去,把壳扔到海里。”真是高尚人士的洋气生活。 在边陲山区长大的我,一直好奇,牡蛎到底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