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前首相戈登·布朗(Gordon)、杰基·奥纳西斯(Jackie Onassis)、布兰妮·斯皮尔斯(Britney Spears)跟我有什么共同点?答案是:我们都喜欢咬指甲。 这不是什么令人自豪的习惯。在别人眼中,这是令人厌恶的行为,不仅会破坏手的外形,而且极不卫生,甚至有可能对你构成伤害。我曾经多次想改掉这个习惯,但却始终未能如愿。 我最近开始好奇,是什么让一个人变得像我这样爱咬指甲?是我们意志薄弱?神经过敏?内心饥渴?或许某些心理学研究可以回答我的问题,我没准能从中找到一些线索,改掉这个令人厌恶的习惯。